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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发展(600323)控股的垃圾焚烧发电二厂动工
南海发展(600323)控股的南海垃圾焚烧发电二厂日前正式动工建设,计划于2009年底至2010年分步建成投产,建成后可日处理生活垃圾1500吨,年发电约1.97亿度。 南海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工程早在2002年9月就已经正式投入商业运行,日处理生活垃圾400吨。2006年4月,南海发展与佛山市南海联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资成立佛山市南海绿电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公司授权注册资本2.77亿元,其中南海发展占70%,联达公司占30%。绿电公司收购一期项目资产后全面负责建设、运营南海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据了解,垃圾焚烧发电自用外的余电全部上网,由供电部门按优惠的价格全量收购。根据国家优惠政策,申请成为资源综合利用电厂后,垃圾处理补贴费收入不计征营业税,增值税即征即返。
公司表示,新建项目完成后,公司还将通过技术改造将一期工程处理能力从400吨/日提高到700吨/日,届时,一二期项目的总处理规模将达到2200吨/日,基本满足南海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需要,同时年总发电量约2.65亿度。
深圳能源(000027)资垃圾发电厂项目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垃圾发电厂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环保公司”)拟以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投资建设深圳宝安垃圾发电厂二期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136,802.75万元。
2、环保公司拟投资建设深圳市南山垃圾发电厂二期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37,626万元。
3、环保公司拟在武汉市设立全资项目公司投资建设武汉江北新沟垃圾发电厂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39,415万元。
2009年2月26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六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深圳宝安垃圾发电厂二期项目的议案》、《关于投资深圳南山垃圾发电厂二期项目的议案》及《关于投资武汉江北新沟垃圾发电厂项目的议案》。深圳市南山垃圾发电厂二期工程投资项目及武汉江北新沟垃圾发电厂投资项目需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深圳宝安垃圾发电厂二期工程投资项目需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及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投资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常兴路国兴大厦21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松涛;
注册资本:41,790万元;
营业范围:从事垃圾焚烧发电及其它环保设施的投资;技术开发及推广应用
(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环保相关设备、仪表及配件、机具、材料的购销(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海水脱硫技术和粉煤灰综合利用的研究与技术开发;电厂废水、废气、噪声治理;
股东情况:本公司占43.06%股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占32%股权,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能源运输有限公司6.94%股权,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占10%股权,中广核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占8%股权。
经营情况:目前环保公司经营南山、盐田、宝安(老虎坑)垃圾发电厂三个垃圾发电项目,总垃圾焚烧处理规模达到2,450吨/日,是国内最大的垃圾发电公司之一。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深圳宝安垃圾发电厂二期项目
该项目的建设规模为日处理垃圾量3,000吨,主要设备配置为:4×750吨/日垃圾焚烧炉+配2×30MW汽轮发电机组。综合考虑项目投资规模、运营管理以及各项经济指标,根据当地政府的要求,将选择BOT模式建设该项目。
该项目由环保公司投资建设,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136,802.75万元,环保公司为该项目增加注册资本金人民币47,881万元,由各股东方按股权比例出资,其余投资款由环保公司贷款解决;如有其他股东方放弃增资,将由本公司认缴其放弃部分。
(二)深圳南山垃圾发电厂二期项目
该项目的建设规模为日处理垃圾量800吨,主要设备配置为:2×400吨/垃圾焚烧炉+配1×20MW汽轮发电机组。
该项目由环保公司投资建设,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37,626万元,环保公司为该项目增加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3,169万元,由各股东方按股权比例出资,其余投资款由环保公司贷款解决;如有其他股东方放弃增资,将由本公司认缴其放弃部分。
(三)武汉江北新沟垃圾发电厂项目
该项目位于武汉市东西湖区新沟镇,建设规模为日处理垃圾量1,000吨,主要设备配置为:2×500吨/垃圾焚烧炉+配1×22MW汽轮发电机组。
环保公司在项目取得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后,将在武汉市设立全资项目公司(名称以工商行政部门核准登记为准)投资建设本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
39,415万元。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3,796万元,由环保公司自筹资金支付,其余投资款由项目公司贷款解决。
(四)环保公司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图
单位:万元
增资后股权状况
目前股本 目前股权
股东 本公司全额认
情况 比例 按股权比 本公司全额认
购增资部份后
例增资 购增资部份
的股权比例
本公司 17,995.00 43.06% 44,283.13 79,045.00 76.86%
妈湾公司 13,372.80 32.00% 32,908.80 13,372.80 13.00%
运输公司 2,900.00 6.94% 7,136.87 2,900.00 2.82%
深南电 4,179.00 10.00% 10,284.00 4,179.00 4.06%
中广核 3,343.20 8.00% 8,227.20 3,343.20 3.25%
合计 41,790.00 100% 102,840.00 100%
如环保公司其他股东全部放弃增资,则本公司直接持有环保公司的股权比例将增加到76.86%。因此本次增资后本公司直接持有环保公司的股权比例为
43.06%~76.86%,具体视环保公司其他股东是否认缴增资而定。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城市人口和工业生产的迅速增长,生活垃圾产量急剧增多,投资垃圾发电项目将有利于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同时也将进一步扩大公司垃圾发电产业的规模,对于提高公司在环保领域的市场影响力将产生积极作用。
(二)存在的风险
1、项目核准风险
上述项目的投资尚未得到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其中深圳宝安垃圾发电厂二期项目尚未得到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获批准和核准的风险。
2、环评审批风险
2008 年 9 月,国家环保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环评审批要求,审批风险增加。
3、技术风险
深圳宝安垃圾发电厂二期项目所采用的炉型单炉处理能力为 750 吨/日,是国内首次引进的大型炉排技术,该技术在国外是成熟可靠的技术,但由于是首次引进,对技术的消化吸收存在一定的难度,对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运行可能会造成影响。
4、财务风险
垃圾发电厂项目收入主要来源于当地政府垃圾处理补贴,存在垃圾处理补贴费下降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和项目进展情况。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二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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